2012年假巧安排

随笔1447013年前 (2012-02-07)

    2012年已过完元旦和春节两个假期,还有清明节、劳动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和国庆节五个假期等着大家,中秋节和国庆节连休8天,其余都是3天短假。如何利用年假来“补短”呢?快来看网上“顶级假日规划师”的拼假建议吧!

  1.如果你有3天年假

  5月2日至4日3天年假加上劳动节3天小长假,再加一个周末,凑成4月29日到5月6日的8天假期。

  2.如果你有5天年假

  用4月1日1天年假加上3天清明小长假,凑成4月1日到4日的4天假期;用6月18日至21日4天年假加上端午节3天小长假,再加一个周末,凑成6月16日到24日的9天假期。

  3.如果你有10天年假

  4月2日、6日两天年假加上3天清明小长假,再加上一个周末,凑成4月2日到8日7天假;6月16、17日双休日加上6月18日至21日4天年假再加上3天端午小长假,凑成6月16日到24日9天假;9月26日至29日4天年假加上9月30日中秋节再加上国庆7天长假,凑成9月26日到10月7日的12天假期。这样可以休“7+9+12”的三段大假期!

  如此强悍的“拼假”一经在微博“露面”立马被热捧,网友大呼“2012年让假期来得更猛烈些吧!”

  可是:年假能自由拆分吗?

  乐归乐,也有网友苦闷“千算万算都算不过领导,“我们单位早规定年休假不准和大小长假一起连休,悲哀啊!”也有网友疑虑,可否将年假分开多次安排。记者了解到,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的第五条规定:“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,也可以分段安排,一般不跨年度安排。”也就是说,法律没有禁止企业将员工带薪年休假分开安排,累计够年休假的天数就行,公司在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情况下,可以按自己的规章来决定员工的休假。